成功案例

何彥勳律師曾代表多位受害者爭取合理的賠償。本件過失傷害案件中,當事人委任何彥勳律師為告訴代理人,成功為當事人取得調解金,讓當事人得到公平的對待,為當事人取得最佳利益【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2年度審交易字第725號】

家暴妨害性自主案件,一審重判七年。二審審理中,何彥勳律師指出一審法院忽略及錯誤評價的重要細節並在二審法院上提出了有力的辯護論點和法律依據。他指出了一審法院的判決違反了法理和常理,沒有充分考慮一切情狀。何彥勳律師引用了相關的法律文獻和判例說明,並向法官陳述了當事人的無辜和冤屈。因為何彥勳律師的努力,二審終於改判無罪,為當事人取得最佳利益【 臺灣高等法院 111年度原侵上訴字第12號】

在傷害致死罪的案件中,何律師為被告提供了專業的法律諮詢和辯護,並且向法院指出被告在事發後主動向警方自首,表現出悔意和配合。經過何律師的努力,二審法院認定被告符合自首要件減輕了一審的刑期,為當事人爭取最佳利益。【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112年度上訴字第680號】

被告遭檢察官起訴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何彥勳律師為被告提出了有力的辯護並引用了相關的法律條文和判例,說明被告應該被判為幫助販賣,而不是販賣毒品。何彥勳律師辯護獲得了法院的認可,法院最終判處被告緩刑,讓被告有機會改過自新。不僅為被告爭取了公正的判決,成功為當事人取得最佳利益。【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2年度訴字第202號】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 111年度偵字第54565號 不起訴處分書】刑事恐嚇、誹謗案件,何彥勳律師受任為辯護人。本案中,何彥勳律師以專業的法律知識和豐富的辯護經驗,為當事人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服務。何彥勳律師在偵查階段,積極與地檢署溝通協調,針對案情提出有力的辯駁和抗辯意見,並提出相關的證據和情節,說明當事人的行為並不構成刑事恐嚇或誹謗罪。經過何彥勳律師的努力,地檢署最終認定本案無罪嫌,並發布不起訴處分書,結束了本案的偵查程序,成功為當事人爭取到最佳利益!

刑事過失傷害案件,何彥勳律師受任被害人之告訴代理人,代理因車禍遭受重傷的被害人。檢察官以普通傷害罪起訴肇事者。何彥勳律師在法庭上提出了多項證據和論點,並引用了相關的法律判例和學說,說明過失重傷罪的構成要件和判斷標準。何律師還強調了被害人所受的重大損失和困苦,包括身體、心理、經濟等方面,要求法院對於肇事者給予嚴厲的制裁,力爭肇事者應該以更重的過失重傷罪來追究其責任。法院最終接受了何彥勳律師的主張,將肇事者改以過失重傷罪判決˙。何彥勳律師以其專業的法律知識和豐富的實務經驗,在這起過失傷害案件中成功為當事人爭取最佳利益!!【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1年交易字第1338號 】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被告遭起訴販賣第三級毒品,何彥勳律師受任為辯護人,成功說服法院取得緩刑【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2年度訴字第202號】為當事人爭取最佳利益!

違反人工生殖法案件,何彥勳律師受任為辯護人,成功說服檢察官下緩起訴處分【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緩起訴處分書112年度偵字第5547號、第9040號】為當事人爭取最佳利益!!

核發通常保護令事件,何彥勳律師受任聲請人之代理人,成功說服法院將相對人抗告駁回【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家護抗字第206號 】,取得法院通常保護令,成功為當事人爭取最佳利益!!

當事人向對造請求子女扶養費,委任何彥勳律師為代理人,成功說服法院裁定對造應給付扶養費【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1年度家親聲字第261號】成功為當事人爭取最佳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