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彥勳律師訴訟捷報113年11月14日

2024-11-14

檢察官起訴販賣毒品,最終何彥勳律師成功為當事人駁回檢察官上訴,使案件於二審維持轉讓毒品之有利判決。檢察官主張當事人有販賣毒品的行為,經何律師努力辯護指出檢方論點主要依據證人證述及通聯紀錄,並無確切證據支持,且證人證述前後矛盾、不足以構成有罪依據等,最終法院採納並駁回檢察官上訴,使當事人免遭10年以上有期徒刑販賣二級毒品罪。本案的勝訴顯示何律師在刑事辯護方面的專業能力,成功保障當事人的權益,堅持罪疑唯輕原則,避免無端指控成立。【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113年度上訴字第352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