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彥勳律師訴訟捷報115年06月01日
2026-06-01
本案為請求給付分期付款買賣價金事件 ,當事人委任何律師依法提起訴訟,請求對造給付剩餘價金、利息與訴訟費用。何律師在訴訟中,協助當事人提出完整的具體買賣契約、分期付款約定書及對造繳款紀錄作為關鍵證據,藉此向法院證實對造確實有未依約清償之違約事實,並精準計算遲延利息,捍衛當事人的合法債權。法院判決當事人勝訴,何律師成功為當事人取得最佳利益。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115年度基小字第356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