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彥勳律師訴訟捷報115年09月10日
2026-09-10
本案當事人因擔任車手涉嫌代收 60 萬元款項,遭檢方以加重詐欺及洗錢罪起訴,並具體求刑 2 年 6 月。何彥勳律師接手辯護後,第一時間掌握法規修訂時點,成功主張新舊法比較應適用較有利之自白減刑規定;法院最終大幅減輕刑度,改判有期徒刑 1 年 2 月,遠低於檢方求刑,為當事人取得最佳利益。【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115年度原金訴字第31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