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彥勳律師訴訟捷報114年06月12日

2025-06-14

本案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當事人因涉嫌販賣第一級毒品海洛因遭起訴,面臨無期徒刑以上之重刑。何律師運用專業辯護策略協助當事人坦承犯行獲自白減刑、強調當事人行為屬情節輕微、成功援引相關實務見解再次減刑。成功為當事人取得最佳利益,將原本可能面臨的無期徒刑大幅減輕至有期徒刑3年10月。【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372號刑事判決】